金剛經實踐 73
一、見佛無住 二、聞法無住 三、得果無住
四、修因無住(淨心行善)
復次,須菩提!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,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以無我、無人、無眾生、無壽者,修一切善法,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!所言善法者,如來說即非善法,是名善法。
(一)、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:
指無上菩提。「是法」者,指一切法。「平等」者,指一切法性。無有高下者,緣起性空,豈有高下。黃蘗禪師云:「若觀佛作清淨光明解脫之相,觀眾生作垢濁暗昧生死之相。作此解者,歷河沙劫,終不能得阿耨菩提。…心若平等,不分高下,即與眾生諸佛,世界山河,有相無相,遍十方界,一切平等。無我彼相,此本源清淨心,常自圓滿光明遍照也。
(二)、離相修善,方證菩提:
《金剛經集註》:「修一切善法者,若不能離諸相而修善法,終不能得解脫。但離諸相而修善法,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。若人於一切事,無染無著;於一切境,不動不搖;於一切法,無取無捨;於一切時,常行方便,隨順眾生,令皆歡喜,而為說法,令悟菩提真性,此即名為修善法也。」
1、離相:修慧。無我、無人、無眾生、無壽者。
(1)、四毋:《論語》:「子絕四:毋意,毋必,毋固,毋我。」
不憑想像而妄加臆測事情;對人對事不絕對肯定或絕對否定;
不固執己見;不自以為是、自私自利。
(2)、隨眾:偏於人,恆順眾生。
(3)、隨緣:偏於事,隨順因緣。
2、修善:修福。六度萬行。不隨「願」,便隨「業」。
(1)、略說/
①世間法:有善有惡→止惡行善→著相行善→默默行善。
②出世間:離相修善→淨心修善。
(2)、詳說/
①陽德:不得已為善、行善利於己、行善得讚譽、執所行善事。
②陰德:行善不欲人知、行善內心不執、自行善且勸人行善。
③損德:誹謗聖賢、忤逆父母、不敬師長、破壞道場、殺生害命、恩將仇報、毀人貞潔、凌逼孤寡、妄語騙人、揭人隱私、挑撥是非、惡語傷人。
④功德:自覺/甲、自修性是功,自修身是德。
乙、內心謙下是功,外行於禮是德。
丙、念念無間是功,心行平直是德。
丁、見性是功,平等是德。
覺他/菩薩於法,無住離相,廣行六度。
(三)、所言善法者,如來說即非善法,是名善法。
《金剛經集註》:「《法華經》云:初善、中善、後善者,初謂發善心時,須是念念精進,不生疑惑懈怠之心。中謂常修一切善法,令悟真性,不著諸法相也。後謂即破善法,直教一切善惡凡聖,無取捨憎愛之心,平常無事,故云即非善法,是名善法也。」
五、持經較量(福智無比)
須菩提!若三千大千世界中,所有諸須彌山王,如是等七寶聚,有人持用布施。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,乃至四句偈等,受持讀誦,為他人說,於前福德,百分不及一,百千萬億分,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
傅大士頌曰:「施寶如沙數,唯成有漏因,不如無我觀,了妄乃名真,欲證無生忍,要假離貪瞋,人法知無我,逍遙出六塵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