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降心離相→實無有法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
二、得記離相→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然燈佛即不與我授記。
三、感報離相
須菩提!譬如人身長大。須菩提言:世尊!如來說:人身長大,則為非大身,是名大身。
註:法身有二義:凡夫有障,名在纏法身;諸佛離障,名出障法身,此二身不一不異。報身有二義:自報身,修因證果,自度已竟;他報身,法身現報得之相,原為利他,此二身不一不異。法身報身,亦是不一不異。性相有別,故不一;實是一身,故不異。
三身,大乘佛教理論中佛具有的三種身:「身」即聚集之義,聚集諸法而成身。
1、應身(變化身),是諸佛為度化眾生,實行四攝法而權現世間的色身,如釋迦牟尼佛之肉身。
2、報身(受用身),是諸佛所修功德感報之圓滿色身,一般來說,常居色界四禪天頂——色究竟天,為入初地以上菩薩現形說法。
3、法身(自性身):部派佛教以戒定慧及解脫、解脫知見為「五分法身」。《雜阿含638經》:佛言:「云何?阿難!彼舍利弗持所受戒身涅槃耶?定身、慧身、解脫身、解脫知見身涅槃耶?」;大乘佛教稱聲聞、獨覺所證為「解脫身」,而以佛果所證最清淨法界、諸法實相、法性真如為「法身」。並謂此法身不生不滅,無二無別,常住湛然,名為如來藏,遍在諸眾生身。且主張觀諸法空,是為見佛法。
此三身之關係,如月之體、光、影,稱為一月三身。具體言之,法身之理體是唯一、常住不變,故以月之體為喻;報身之智慧由法身之理體所生,能照明一切,故以月光為喻;應身具變化之作用,從機緣而現,故以月影映現水面為喻。
六祖說:「三身者:清淨法身,汝之性也;圓滿報身,汝之智也;千百億化身,汝之行也。若離本性,別說三身。」
(1)何名清淨法身?世人性本清淨,萬法從自性生。思量一切惡事,即生惡行;思量一切善事,即生善行。如是諸法在自性中,如天常清,日月常明;為浮雲蓋覆,上明下暗。忽遇風吹雲散,上下俱明,萬象皆現。世人性常浮游,如彼天雲。善知識!智如日,慧如月,智慧常明。於外著境,被妄念浮雲蓋覆自性,不得明朗;若遇善知識,聞真正法,自除迷妄,內外明徹,於自性中萬法皆現。見性之人,亦復如是。此名清淨法身佛。
(2)何名千百億化身?若不思萬法,性本如空;一念思量,名為變化。思量惡事,化為地獄;思量善事,化為天堂。毒害化為龍蛇,慈悲化為菩薩;智慧化為上界,愚癡化為下方。自性變化甚多,迷人不能省覺。念念起惡,常行惡道;迴一念善,智慧即生。此名自性化身佛。
(3)何名圓滿報身?譬如一燈能除千年暗,一智能滅萬年愚。莫思向前,已過不可得;常思於後,念念圓明,自見本性。善惡雖殊,本性無二;無二之性,名為實性。於實性中,不染善惡。此名圓滿報身佛。
善知識!從法身思量,即是化身佛;念念自性自見,即是報身佛。
四、修因離相
《般若經》說:「般若將入畢竟空,絕諸戲論;般若將出畢竟空,嚴土熟生。」
《大智度論》說:「未成就名空,已成就名般若。」
1、度生遣相
須菩提!菩薩亦如是。若作是言: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。則不名菩薩。何以故?須菩提!實無有法,名為菩薩。是故佛說一切法,無我、無人、無眾生、無壽者。
註:第九分/須陀洹名為入流,而無所入。實無往來,是名斯陀含。實無不來,是故名阿那含。實無有法,名阿羅漢。第十七分/實無有法,名為菩薩。
2、嚴土遣相
須菩提!若菩薩作是言:我當莊嚴佛土。是不名菩薩。何以故?如來說:莊嚴佛土者,即非莊嚴,是名莊嚴。(莊嚴佛土)
第十分/須菩提!於意云何?菩薩莊嚴佛土不?不也。世尊!何以故?莊嚴佛土者,即非莊嚴,是名莊嚴。是故,須菩提!諸菩薩摩訶薩,應如是生清淨心,不應住色生心,不應住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生心,應無所住,而生其心。(莊嚴內心)
3、我法遣相
須菩提!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,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。
註:已了悟人無我,法無我,故無我執、無法執,才是真實通達的菩薩。
(1)、《百法明門論纂釋》:「佛本無法可說,亦無實法與人,但就眾生所執之情,隨宜而擊破之耳。且一切法者,乃世出世間一切聖凡之法也。以凡夫妄執五蘊身心假我為我;外道妄執神我等為我;小乘妄執所取涅槃偏見為我;菩薩妄見有生可度,有佛可求,非我不能,於所證真如,有證有得,亦未忘我。
斯則世間凡夫外道,出世三乘,皆是有我執者,故佛總以一個無字破之。曰一切法無我,謂一切法本來無我。故知一切法者乃眾生所執之法,非佛說也。以眾生妄執為有,佛但云無之而已,豈有法耶。此一無字,亦不得已而為破執之具耳。」
(2)、實無眾生得滅度者(3分)→實無有法(9分)→實無所行(9分)→實無所得(10分)→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(25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