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
週一, 22 十月 2007 04:00

南投六祖壇經 ( 37 ) 96.09.14 下

作者  釋達觀

 

法華經:佛自住大乘,如其所得法、定慧力莊嚴,以此度眾生。

頓悟入道要門論:對一切善惡,悉能分別是
 於所分別之處,不起愛憎,不隨所染,是

定慧一體第三

師示眾云:善知識!我此法門,以定慧為本。大眾勿迷,言定慧別;定慧一體,不是二。定是慧體,慧是定用;即慧之時定在慧,即定之時慧在定。若識此義,即是定慧等學。諸學道人,莫言先定發慧,先慧發定各別;作此見者,法有二相。口說善語,心中不善,空有定慧,定慧不等;若心口俱善,內外一種,定慧即等。自悟修行,不在於諍;若諍先後,即同迷人,不斷勝負,卻增我法,不離四相。

善知識!一行三昧者,於一切處行住坐臥,常行一直心是也。如《淨名經》云:「直心是道場,直心是淨土。」莫心行諂曲,口但說直;口說一行三昧,不行直心。但行直心,於一切法勿有執著。迷人著法相,執一行三昧,直言坐不動、妄不起心,即是一行三昧。作此解者,即同無情,卻是障道因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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